綜合所得稅、營利稅、地方稅而移送行政執行,可持行政執行處製發之
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內至各地便利商店繳款。
2.各學校協助宣導旨揭措施,如張貼海報、電子看板、網路宣導,可填寫
資料,於12月5日前逕政風科彙辦(免備文)
3.成果報表資料可自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tcc.moj.gov.tw/電子公佈欄/政風法令宣導)下載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