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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教育部長 吳清基 先生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在於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以強化學生學習成效。依據本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的規定,各校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方式,分為教師自我評鑑(自評)與校內評鑑(他評),由評鑑推動小組安排評鑑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評鑑。評鑑時則得採多元途徑辦理,包括:教學觀察、教學檔案、晤談教師及蒐集學生或家長對教學的反應等;而其中晤談教師及蒐集學生或家長對教學的反應,可經由問卷或訪談等方式完成。這些評鑑方式與途徑都是基於尊重教師專業及學校自主之精神,所以規畫多元的評鑑及回饋作業,以達成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追求攜手合作、專業成長之意旨,並落實本部提升教育品質之政策目標。

部長

吳清基

                  

謹識

9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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