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科大個人申請錄取榜單
高303吳O翰-朝陽科技大學-飛行與民航人員技術系
高303陳O哲-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觀光管理系

112年大學個人申請錄取榜單
高301曲O毅-逢甲大學-財務工程與精算學士學位學程
高301蔡O偉-國立臺東大學-華語文學系
高301羅O妤-國立金門大學-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
高301陳O淵-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
高301黃O穎-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
高301劉O妤-國立屏東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高301薛O璿-長榮大學-資訊暨設計學院學士班(不分系)
高301林O蓁-義守大學-財務金融管理學系
高302王O依-長榮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投資資訊組
高302吳O華-義守大學-創意整合設計學系
高302林O禾-大葉大學-會計資訊學系(投資理財組)
高302許O瑄-實踐大學-服飾設計與經營學系藝術創作設計組(高雄校區)
高302許O瑋-亞洲大學-健康產業管理學系醫療機構管理組
高302曾O淳-亞洲大學-財務金融學系金融科技組
高302黃O愉-慈濟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高302蔡O樺-義守大學-土木工程學系
高302鄭O羲-長榮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產學合作組
高302郭O甄-國立臺東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高302潘O辰-南華大學-自然生物科技學系生技療癒組
高302莊O逸-南華大學-文學系古典創新與教學組
高302蔡O絢-南華大學-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數位設計組
高302林O儀-義守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高302胡O翔-大葉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智慧系統組)
高302蔣O文-義守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高303陳O哲-銘傳大學-餐旅管理學系(桃園校區)
高303陳O源-義守大學-資訊工程學系資訊應用組
高303唐O峰-義守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系

 
帳號:
密碼:
 
人員職掌
費用公告
總務處報修網站
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112年05月12日行政會議通過

壹、依據:
教育部111年12月29日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及交通車管理實際需求訂定。
 
貳、目的:
為妥善解決同學搭乘交通車問題及維護同學安全,以服務學生為目的,代辦交通車接送服務租用與管理工作,特定本管理要點。
 
參、實施方式:
一、由學校遴選優良交通車公司,代辦學生上、放學接送租用事宜。
二、訂定學生交通車駕駛員行車安全注意事項、俾便確保行車安全、並列入契約範圍。
三、每學年依學生實際需要及搭乘人數,調整車別及各車行車路線站別及發車時間。
四、如因事故需臨時換乘交通車者,需事先申請,始可上車,未申請者,本校有權拒絕搭乘,以確保學生安全。
五、遴選熱心負責同學擔任車長維持秩序及維護行車安全與狀況回報等事宜。
 
肆、交通車管理:
一、路線規劃:
(一)乘車意願調查:
1.在學生:於每學期結束前,發下學期「學生搭乘校車資料調查表」,請學生更新通訊資料、調查下學期乘車意願及上下車地點,俾據以規劃下學期行車路線。
2.新生入學:於新生報到時即可填寫「新生校車搭乘調查表」,俾綜整規劃行車路線。
3.學期間轉學生:依現有校車路線登記搭乘,不得要求增設停靠站或延伸路線。
4.更改路線:學期間如需要改路線站別須至承辦單位辦理變更,經核定後實施(更改路線有空座位方可申請核定)。
(二)新設路線、停靠站,須符合下列條件:
1.以行駛幹道為主,在規劃交通路線時,避免重複行駛相同路段、路線交疊等情形。
2.須原有路線經過或可延伸(不影響原搭乘交通車同學權益)。
3.距離原停靠站至少500公尺(含)以上。
4.至少有二位同學(含)以上。
(三)本校通盤規劃交通路線時,得視需要機動調整車型、簡併學生搭車路線、停靠時間或停靠站,並發通知學生及家長。未獲本校同意,家長不得私下要求司機及導護延伸或行駛路線、臨時路邊停車、增設停靠站、進入巷道接送學生…家長亦不得任意隨車搭乘交通車。
二、車型及車齡限制:
(一)交通車以43人座大巴士及20座中巴士兩種,本校得視需要機動調整車型。
(二)各線車輛之車齡以10年為限,逾齡之車輛不得行駛。
三、起站發車時間及調整:
各路交通車應在上午07:25至7:45之間抵達學校,本校據此推算起站發車時間。
四、各站開車時間:
(一)依表定時間發車:
上學時學生應於發車時間前10分鐘到站,若交通車逾發車時間10分鐘以上仍未到站,請先打電話給車長、學校主任查詢車輛狀況。
(二)學生遲到:
學生未於規定時間到站候車時,司機將繼續往下一站行駛,以免影響全車學生到校時間(家長可自行載送學生至後續停靠站上車)。
(三)學生曠課(因車公司導致):
因校車延誤到校時間致缺曠者,可持缺曠紀錄表至總務處註銷當日之曠課。
五、人員管理:
(一)搭乘交通車之學生應遵守交通規則,靠路邊行走,通過十字路口應走斑馬線並注意路況,保護自身安全。
(二)遴選熱心負責的同學擔任車長,協助維持秩序及行車安全等事宜。
(三)各車車長表現良好者,依學校相關辦法予以奬勵。
六、乘坐學生交通車應依公告乘車時間表,提早1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候車,並遵守下列規定,違者依規定處分:
(一)應依指定之車號及站名上、下車。
(二)不得與駕駛私下約定停靠站。
(三)搭乘學生交通車者,須先完成登記與繳費後方可搭乘。
(四)未登記繳費搭乘交通車者,將依開學迄查獲日核算繳費金額且檢討懲處。
(五)禁止在車上喧嘩、說髒話、打架、賭博、抽菸、吃檳榔、喝酒、騷擾同學、奔跑。
(六)應聽從、接受車長規勸及管理。
(七)若破壞車上公物者,須照價賠償。
(八)如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或車上秩序,除依規定懲處外,並暫停其搭乘交通車,以維護其他學生之權益及乘車之安全性。
(九)搭乘學生不得有性別平等法第2條規範之各項行為,違者依法處理。
 
伍、收(退)費作業規定:
一、交通車收費標準依車程距離計費收取。
二、學生完成乘車登記後,統一印發繳費單。收繳全學期交通車費用(依實際上課日數一次收取)。
三、搭乘校車之學生均會分配座位,若無座位者,請回報總務處協處。
四、因天災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突發狀況致全校停課,依發生日數核算退費。
五、學生收到繳費單後,請依期限至超商或銀行與學校出納組繳交。
六、因學校搭乘校車學生數較少,故須以包車方式與校車公司簽約,學生期中取消搭乘校車,若無特殊原因不辦理退費。
七、如依個人特別需求,需要單程搭乘時,其計價方式為全程七折,唯因座位關係先以全程搭乘者優先排序,餘有空位方能提供單程服務。
 
陸、交通車延誤處置方式:
一、如果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交通車仍未到站,請先打電話給車長或總務處詢問車輛狀況。
二、交通車延誤10分鐘以上者,各站學生依人數與鄰站學生以4人搭乘一車為原則,至少2人一車搭計程車到校或回家,並索取計程車收據,事後由付款學生持收據至總務處領取計程車車資。
三、放學時間因車輛延誤或突發狀況延遲發車,請學生們先行電話通知家長或親友。
四、若連絡家長時,家長要自行接送或學生要自行改搭其他交通工具,請務必告知車長或主任並注意安全。
五、若因無法等候編組搭乘計程車,又未經報備自行離站學生,造成權益喪失者,將不予受理後續補償作業。
 
柒、一般規定:
一、學生乘車若遇稽查檢查,應配合稽查作業,若車證遺失應立即報備申請補發。
二、若學生有臨時搭車需求,應向總務處提出申請並至出納組繳費後,持核發之臨時乘車證明,方可搭車。
三、違反乘車規定者,若屢勸不聽且情節嚴重者,除依規定懲處外,學校將通知家長,取消學生搭乘交通車權益,並不退還剩餘車款。
 

 

本校地址: 830 高雄市鳳山區南江街183號   總機:(07)722-5529   高雄市正義高級中學 版權所有、轉載必究 Copyright 2011 Cheng Yi Senior High School
建議使用1024*768螢幕解析度及IE7以上版本的瀏覽器以達最佳顯示效果 │ Designed by 德泉設計